遠傳: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正發行新股受讓鴻海精密工業(股)公司持有亞太電信(股)公司之持股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2-25 20:51
第20款
1. 原公告日期:
109/09/04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遠傳發行新股受讓鴻海精密工業(股)公司持有亞太電信(股)公司之部份持股。
由遠傳暫定發行普通股81,842,616股交換鴻海精密工業(股)公司持有之亞太
電信(股)公司之股份527,524,409股。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為取得鴻海精密所持有亞太電信之股份,本公司前於民國109年9月4日與鴻海
精密簽立股份交換合約。於本公司與亞太電信就合併案簽署合併契約後,擬
暫不依股份交換協議書第3條第1項約定於民國111年6月30日進行股份交換。
於本公司及亞太電信取得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合併案,並經本公司及亞太電信
進行合併後,股份交換協議書即為終止。
如合併案未經本公司或亞太電信之董事會及/或股東會決議,或相關主管機關
未核准合併案,或本公司與亞太電信未進行合併,將立即進行原定之股份交
換案,並以雙方知悉本項事件之日起不超過270日曆天之日為股份交換基準日
。本案如經董事會同意通過,如需變更股份交換基準日,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變更事宜,並公告之。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重大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如經董事會同意通過,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案之相關事宜
,並授權董事長簽署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股份交換同意書及相關文件之
簽署及修正,以及因應主管機關要求而需修正或調整事項),並依雙方協議
內容執行辦理相關事宜,並向主管機關辦理所需之申報及/或取得所需之核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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