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注意了 北京加強監管直播
鉅亨網編譯鍾詠翔 2022-03-30 16:41
中國政府三大部門周三(30 日)共同發布政策,加強監管網路直播,要求直播主不得透過自我打賞等方式衝高流量,禁止誘導消費者購買商品,以促進產業健康發展。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周三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網路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的通知,要求直播主不得透過造謠、虛假營銷宣傳、自我打賞等方式衝高流量,禁止誘導消費者打賞和購買商品。
根據這項通知,網路直播平台應每半年向所在地省級網信部門、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存在網路直播營利行為的網絡直播發布者個人身份、直播賬號、網路昵稱、取酬賬戶、收入類型及營利情況等資料。
網絡直播平台應嚴格按法律法規要求,嚴格執行網路直播賬號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網絡直播賬號,依規採取示警、責令限期改正、限制賬號功能、暫停賬號使用、永久關閉賬號、禁止重新註冊等處置。
中國政府說,近年網路直播在促進靈活就業、服務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但網路直播營利行為也存在網路直播平台管理不到位、商業營銷行為不規範、偷逃繳納稅款等問題,制約產業健康發展,損害社會公平正義。
華爾街日報同日稍早曾報導,消息人士透露,北京正在起草新規,限制網友在打賞方面的每日支出金額,並計劃對直播主從粉絲手中獲得的收入設下每日限額,考慮實施更嚴格的內容審查。
知情人士說,政府官員正在討論直播主可收的禮物價值上限為每日人民幣 10,000 元(1,570 美元);中國監管機關擔心,年輕人會被高收入吸引,渴望成為「網紅」,這與官員希望灌輸的價值觀背道而馳。
知情人士說,去年底網路監管機關與中國文化部開始聽取業界與專家對新直播規定的意見,政府官員將監管的目標描述為打擊欺詐、手機成癮及不健康線上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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