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公司代號:2888公司名稱:新光金發言日期:2022/04/01發言時間:16:48:27發言人:李超儒1.事實發生日:111/04/012.公司名稱:新光金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提撥員工酬勞為新台幣874,124元,全數發放現金,與110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