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出大招 中國金融強監管時代到來
鉅亨網編譯鍾詠翔 2022-04-07 09:44
中國人民銀行周三(6 日)公布金融穩定法草案,宣示將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凸顯中國金融強監管時代到來。
央行周三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穩定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提出要壓實金融機構及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的主體責任,壓實地方政府的屬地責任,壓實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
中國政府宣示將成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所謂的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由國家金融穩定發展統籌協調機制(國務院金融委)統籌管理,是因應重大金融風險的備用資金,可及時出手救市。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 3 月 5 日提出「政府工作報告」時,首度提出要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
與現行金融四大法不同,金融穩定法是跨部門立法,由央行會同發改委、司法部、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六部委局,凝聚共識後起草該法。
此前,關於金融穩定方面的監管制度或條款,散見於多部金融法律法規中,缺乏整體設計和跨行業跨部門統籌安排,現行規定亦失之籠統。
在匯集多部門監管經驗的基礎上,政府提出金融穩定法草案,可透過健全各部門之間、央地之間的監管分工和協調合作,共同維護金融穩定。
專家表示,房地產具金融屬性,房市異常波動往往會衝擊金融體系與整體經濟,因此,未來金融穩定法與金融穩定保障基金很可能會應用於房地產金融風險,為房市注入強心劑。
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說:「縱觀國內外,金融發展和金融監管都要以金融穩定為本。近年來,我國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整體金融風險趨於收斂,但面對複雜嚴峻的內外部形勢,我國金融安全穩定仍然面臨多種風險挑戰,金融體系脆弱性仍然存在,現有的金融風險處置機制仍然存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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