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聯大:更新110年3月31日公告調查局至本公司調查乙事,其調查對象為員工個人,已獲不起訴之處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4-22 14:52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11/04/22
2.發生緣由:前110年3月31日公告調查局至本公司搜索副總經理林春杰個人辦公室及
特別助理陳凱琳個人辦公室座位,調查係針對員工個人行為,已偵查終結獲不起訴
之處分。調查對象雖為員工個人不影響公司營運或財務,惟恐利害關係人包含投資
大眾未明瞭本事件已完結,故而特此說明並公告。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次調查係針對員工個人行為且獲不起訴之處分,對本公
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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