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中網絡: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23 22:29
第三十四條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23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4658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6589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969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861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孫公司因營運需要而有短期融通資金之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4519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1.94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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