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凌-KY:公告本公司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變更交易方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17 18:28
第1款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1/05/17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1)業務規則條款:第12條第1項1款。
(2)發生緣由:本公司最近期(111年第1季)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
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之二分之一。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
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1/05/19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 上櫃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三個月內無法補正
或改善者,致其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停止買賣六個月內
無法補正或改善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
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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