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財經報導,去年9月使比特幣在薩爾瓦多成為法定貨幣,其中包含了一個具體的規定,當任何獲得商品或服務的人向他提供比特幣時,每個經濟代理人都必須接受比特幣付款。該法案推出後,加密社區中包括以太坊創始人V神在內的多位聯合創始人批評第7條,並稱該條款違背了自由的理想。而在最近的一次採訪中,薩爾瓦多總統NayibBukele澄清說,該規定只適用於大公司,小商家可以做任何他們想做的事情。這項法律甚至沒有被執行,也沒有任何計劃在短期內執行。但是,它確實提供了在需要時對"大公司"或"大銀行"執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