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方:「儲能電源事業部」台灣營業分割案辦理向債權人通知及公告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31 16:17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5/31
2.公司名稱:達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5條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業經民國111年3月8日決議通過將本公司「儲能電源事業部」台灣營業
(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讓與至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達宇電能科技(股)公司,並暫定以民國111年7月1日為分割基準日。
(2)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本次分割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日起至民國111年6月30日止之
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提供如下)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提出表示異議,即視為無異議。
郵寄地址:桃園市龜山區山鶯路167-1號 財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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