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晶:元晶太陽能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14 16:41
一、本公司111年4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305,000,000元,發行新股30,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05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291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元晶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F106030 模具批發業 F113110 電池批發業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F113010 機械批發業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F113990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 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CC01090 電池製造業 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CQ01010 模具製造業 D401010 熱能供應業 D101060 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 E601010 電器承裝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25號8樓。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99年6月17日訂立,民國110年4月7日第10次正。 (六)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8人(含獨立董事3名),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任期至114年6月8日。 (七)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總額為7,000,000,000元,分為700,000,000股,每股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4,716,914,660元,分為普通股445,796,730股、特別股25,894,736股,每股10元,均為記名式。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3,050,000股由員工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3,050,000股對外公開銷售;其餘80%計24,4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51.72872896股,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 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26.5元 (3)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自111年6月29日起至111年7月6日止。 (4)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之普通股相同。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02,191,466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普通股476,296,730股、特別股25,894,736股,均為記名式。 (十)增資計劃用途:償還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十二)股款代收機構: (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合作金庫銀行新店分行 (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彰化銀行西門分行 (十三)主辦承銷商: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除分送主管機關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或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五)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市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股票換發,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 三、 茲定111年06月27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1年06月23日至111年06月27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最後過戶日為111年06月22日。凡參加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務代理部將依臺灣證券集中保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相關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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