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達:澄清媒體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28 18:17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中央社、財訊新聞......等」各大傳播媒體
2.報導日期:104/12/28
3.報導內容:
蘋果日報
(1)「預估里約奧運廣告至少較倫敦奧運成長3成,也就是7800萬元起跳.........,法人
預估光授權收入至少增加1億元。」
(2)「法人預估,明年愛爾達營收可望達8億元,每股純益至少3元起跳。」
MoneyDJ新聞
(1)「愛爾達奧運廣告營收明年4月起挹注 較上屆增3成。」
中央社
(1)「愛爾達轉播里約奧運廣告量估增3成,至少7800萬元起跳。」
財訊新聞
(1)「新媒體愛爾達獲得2016里約奧運台灣總代理,預估......能較倫敦奧運當時廣告
收入6000萬再成長30%,約7800萬元。」
中央日報
(1)「擁有6次轉播經驗的愛爾達新媒體..........,前兩次奧運廣告營收翻倍,預估
這次奧運廣告量再增3成,至少7800萬元起跳。」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媒體報導之各項營運、營收及獲利資訊,係為
法人及媒體善意臆測推估,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相關預測性財務數據,特此澄清。有關
財務或業務資訊應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佈之資料為準。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安全可靠的多資產平台!靈活槓桿 免費模擬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