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亨:公告本公司接獲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之仲裁判斷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29 18:29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仲裁相對人暨反仲裁聲請人:同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聲請人暨反仲裁相對人:E LA CARTE,INC.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AC)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ARB099/21/CWB
4.事實發生日:111/06/2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仲裁案與2015年10月E LA CARTE,INC.與本公司所簽訂的銷售
合同中的產品開發設計有關,E LA CARTE,INC.要求本公司支付賠償3500萬美元。
6.處理過程:
本公司於111年06月29日接獲仲裁判斷,結果如下:
1.本公司應支付E LA CARTE,INC.11,168,897.63美元。
2.本公司應支付E LA CARTE,INC.仲裁費用187,271.11新加坡幣。
3.雙方其他主張均被駁回。
本仲裁判斷對同亨營運財務業務之影響尚待評估。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將與律師討論後續相關對策,故對本公司營運之影響尚待評估。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同亨於仲裁程序中已盡力主張我司係遵照MSA執行,E LA CARTE, INC主張賠償顯無依據
,然仲裁判斷認定,同亨深感遺憾。同亨將與律師討論後續相關對策及可採取之策略。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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