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豐:公告本公司202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29 20:39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永豐餘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許志民/董事
黃鯤雄/董事
劉慧瑾/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投票表決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黃鯤雄/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廣東鼎豐紙業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廣東鼎豐紙業有限公司/廣東省肇慶市廣寧縣南街鎮首約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廣東鼎豐紙業有限公司/紙漿、書寫及印刷用紙、道林紙之產銷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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