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金:公告本公司分派110年度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26 16:00
壹、本公司於民國111年6月17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提撥110年度可分配盈餘新臺幣44億8,600萬9,28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4億4,860萬928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整,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7月20日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金融控股公司 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壹仟捌佰億元,分為壹佰捌拾億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得分次發行。 四、本公司所在地:臺北市松仁路123號23樓。 五、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19人(含4位獨立董事),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中華民國90年11月14日訂立,108年6月14日第12次修正。 七、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額定為新臺幣壹仟捌佰億元,分為壹佰捌拾億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13,194,144,970股。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一)、本次增加發行新股448,600,928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34股。配發新股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基準日起5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或併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計算至元,元以下捨去),累積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二)、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1,364億2,745萬8,980元整,分為13,642,745,898股。 十、增資計劃目的:提升本公司資本規模與強化財務結構。 十一、本公司11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每股配發0.34元(即每仟股配發34股普通股),增資新股權利證書發放日期:111年9月8日,本次增資股票採無實體發行於發放當日直接撥入貴股東之集保帳戶。 參、除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臺幣0.78元。經本公司董事會111年7月25日決議通過訂111年8月19日為分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依法自111年8月15日起至111年8月19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11年8月12日【因最後過戶日111年8月14日為星期例假日,故提前至111年8月12日(五)辦理過戶手續】下午4時30分前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辦理過戶手續,俾享配股、配息之權利。 肆、現金股利訂於111年9月8日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發放。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