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泰新:公告本公司於111年會計年度開始日後變動會計政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28 18:00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7/28
2.變動之性質: 變動會計政策
3.變動之理由: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之會計政策由成本法模式
改為公允價值模式
4.改用新會計政策追溯適用之變動期間: 111/01/01
5.會計變動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實際影響數:
(1)對110年1月1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影響: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增加60.08億元、投資性不動產增加181.78億元,
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36億元,保留盈餘增加189.04億元、其他權益
增加0.37億元、資本公積增加1.88億元、非控制權益增加14.57億元。
(2)對110年12月31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影響: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增加64.55億元,投資性不動產增加187.55億元,
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37.05億元,保留盈餘增加198.18億元、其他權
益增加0.37億元、資本公積增加1.88億元、非控制權益增加14.62億元
(3)對110年度合併綜合損益表之影響:
投資性不動產損益-公允價值調整利益增加1.02億元、租賃成本-折舊
費用減少4.75億元,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收益增加4.47億元,所得稅費用
增加1.05億元。
6.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110年1月1日保留盈餘
增加189.04億元
7.會計年度開始日後始變動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事項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本公司原採用成本模式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無法於財報中表彰顯其應有之
價值,為使本公司財務報表能提供更允當且攸關之資訊,自111年1月1日起
將原採用成本模式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改採以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衡量
8.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其追溯適用不可行之原因、會計變動
如何適用及何時開始適用之說明:無
9.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會計師對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查核意見
之影響表示之意見:無
10.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會計師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第六條規定,就本公司上開會計政策變動之設算資料進行複核,未
發現有重大不合理之情事
11.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12.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11年7月2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續將依「證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辦理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3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
10901500221號令之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帳列投資性不動產首次就後續衡量
選擇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衡量時,應就其公允價值淨增加數額轉入保留盈餘部
分,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111年1月1日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198.1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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