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干涉業務〉開發金遭重罰2000萬元 董座停職半年、總座降薪30%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22-08-02 17:03
金管會今 (2) 日表示,開發金 (2883-TW) 違反公司治理,將內部資料、財業務資料陳報給大股東辜仲瑩、前高層邱德馨及余珊蓉等三位非董事會委任的權責人士,因此決議依法核處開發今新臺幣 2000 萬元罰鍰,董事長張家祝遭停止執行董事職務半年,外籍總經理龐德明則遭調降月薪 3 成,為期 3 個月。
金管會表示,對開發金控檢查時發現,開發金控核有公司治理欠佳,該公司及子公司相關人員有將財、業務等資訊陳報或請示大股東辜仲瑩的秘書、再轉給辜仲瑩,或將資料提供給前高層邱德馨及余珊蓉等非經董事會委任為具權責之人,且相關涉及人員廣泛,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銀行局長莊琇媛表示,開發金大股東目前只是開發資本董事長,但非董事會人士,而曾任開發金控執行副總經理與財務長的邱德馨目前在開發金則毫無職務,余珊蓉雖然仍是開發資本的董事,但也不是開發金董事,卻插手開發金業務,例如把中壽股權併購案的相關資料提供給邱德馨等,顯示違反內部控制。
莊琇媛表示,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 60 條第 16 款規定核處新臺幣)2,000 萬元罰鍰,併依同法第 54 條第 1 項規定核處予以糾正,及依同條項第 4 款規定停止董事長張家祝執行董事職務 6 個月,並依同條項第 7 款規定命該公司調降總經理龐德明每月月薪 30%,為期 3 個月。
對於遭金管會重罰,開發金表示,開發金控尊重並虛心檢討主管機關的處分,針對缺失事項,已主動完成相關檢討改善措施,未來將持續強化落實內控機制,確保符合法令規範。
至於張家祝停職期間,開發金表示,依照公司章程,由副董事長楊文鈞代行,不須再開臨時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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