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禾光:本公司111年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05 18:41
一、本公司於111年06月0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新台幣67,243,15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發行新股6,724,315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1年07月21日申報生效在案。另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33,621,577元。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久禾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CE01030光學儀器製造業 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CQ01010模具製造業 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F206030模具零售業 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F401010國際貿易業 F401030製造輸出業 I501010產品設計業 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與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600,000,000元整,分為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39,375,770元,分為33,937,57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六路8號3樓。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包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2年10月15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11年6月8日。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自110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67,243,15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6,724,31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係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約198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一股配發之,於除權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者視同放棄,並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另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4.本次可參與權利分配之股數,計普通股33,937,577股(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316,000股)。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06,618,920元,分為40,661,89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十)增資計劃:考量未來業務發展需要。 三、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33,621,577元,每股配發新台幣約1元,預計於111年9月16日發放,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配發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轉列其他收入,匯費、郵資及扣繳補充保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四、普通股增資配股、除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111年8月29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11年8月25日起至111年8月2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 於最後過戶日民國111年8月24日16時0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1年8月2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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