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亞:代孫公司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申報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05 17:56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1/08/05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擎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擎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100%持股擎亞電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99,44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9,4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周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擎亞電子(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擎亞電子(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為母公司(擎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99,44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9,7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周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擎亞半導體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業務往來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2,33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2,934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業務往來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82,03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8.59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資金貸與事項係由擎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通過,依『公開發行
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規定進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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