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品提「合意」條件 日月光收購提議須符合2前提、回覆3提問
鉅亨網記者蔡宗憲 台北 2015-12-28 14:10
矽品提「合意」條件 日月光收購提議須符合2前提、回覆3提問 (圖取自矽品官網)
矽品(2325-TW)今(28)日召開董事會,針對日月光(2311-TW)所提的100%收購提議,董事會決議,同意在2個前提下,對日月光收購案進行評估,分別是日月光即時停止第二次對矽品之公開收購案,以及在雙方合意基礎下開始協商;矽品並提出三點聲明,其中更是針對員工、股東權益,55元訂價基礎以及反托拉斯等問題,邀情日月光1/4前書面回應。
矽品今日上午召開董事會,就日月光12月14日來函進行討論,並做出三點澄清及回覆。
第一,矽品指出,有關日月光來函所指矽品經營階層對日月光之投資案始終存有敵意,未以理性態度審慎思考各種與其合作的可能性乙節,矽品再次強調,未曾反對良性的產業整併,且認為良性整併有利於台灣半導體產業發展;反之,矽品認為,惡意掠奪式的併購不利於台灣半導體產業發展,甚至很可能為產業帶來惡果。
矽品強調,啟動敵意併購是日月光,矽品自始並未對其抱持敵意,然而矽品與日月光未能進行溝通,主要原因實是日月光以財務投資之名,卻行搶奪經營權之實,對矽品一再要求其出具不介入經營的承諾,日月光完全置之不理,導致雙方缺乏互信基礎。
第二,日月光12月14日及12月22日公開承認並提出收購矽品100%股權並取得經營權為最終之目標,然雙方若要回歸12月14日來函之合意基礎下進行合作,請日月光即時停止第二次敵意公開收購以展現善意,矽品將就其提議以現金為對價之股份轉換方式收購本公司百分之百股權等事項(簡稱日月光收購提議)進行評估及協商。
第三,有關日月光收購提議涉及對矽品未來營運有重大影響,矽品董事會需就員工、股東、客戶之最佳利益及公司未來發展等方面審慎進行整體評估,因此需再收集充分資訊、釐清相關問題、或委請專家協助提供意見。
矽品表示,在進行綜合評估之前,請日月光先就以下諸點提供具體答覆,包含(1)需保障矽品員工權益,日月光收購提議是要求矽品全體股東皆收受現金並轉讓全部持股予日月光,但矽品必須下市,下市後矽品員工之工作權益如何能被保障,請日月光就員工權益之後續保障提出具體方案。
(2)確保股東權益,矽品表示,日月光擬以每股55元收購矽品百分之百股權,其訂價基礎為何,若與目前不介入本公司經營之私募價格相比,日月光擬百分之百取得本公司經營權之收購價格相對偏低,請日月光就此說明,以利各方評估日月光收購提議價格之合理性。
最後,(3)合併須符合反托拉斯規定,矽品指出,雙方合併須符合全球主要市場反托拉斯法規定,日月光擬收購矽品百分之百股權並取得經營權,須主動向全球主要市場之競爭法主管機關提出結合申請並取得核准,兩家封測領導廠商之結合,已令客戶憂慮將造成市場競爭失序,嚴重衝擊產業供應及整體經濟利益,請日月光針對前述諸點疑慮回應。
矽品強調,日月光須在2016年1月4日前書面致覆以利矽品評估,並展開進一步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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