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隆興:東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111年現金股利暨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11 17:40
一、本公司於111年0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配股東現金股利156,372,172元及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405,726股,每股面額NT$10元。盈餘轉增資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08月02日申報生效在案,並洽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11年09月30日先行依規定以新股權利證書上櫃買賣。 二、茲將新股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上櫃股票:普通股120,286,286股,每股面額NT$10元,共計NT$1,202,862,860元。 (二)本次增資上櫃股票:普通股2,405,726股,每股面額NT$10元,共計NT$24,057,260元。 (三)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發行)。 (五)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三、茲訂於111年09月03日為除權除息基準日,自111年08月30日起至111年09月03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111年08月29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最後過戶日111年08月29日郵戳日期為憑,俾享配股配息權利。 四、盈餘轉增資按除權除息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每仟股配發20股,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增資配股除權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將作為帳簿劃撥之費用。並擬於111年09月30日以新股權利證書上櫃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新股權利證書。新股權利證書劃撥暨上櫃日期,若因故而有變動,以本公司另行公告日期為準。 五、現金股利按除權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股配發新台幣1.3元(發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擬於111年09月30日發放,郵匯費及作業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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