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興:更正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11 18:14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8/11
2.公司名稱:如興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民報
6.報導內容:常州東奧曾借款給項城夢爾羅公司,身為母公司的如興卻從未重訊公告
等報導
7.發生緣由:民報報導稱,依據中國政府的動產抵押登記系統顯示,「常州東奧」曾
當時因原先規劃投資之「河南高威工廠」尚未開始運作,中國地區在暫時無其他替
代產能情況下,為避免因營運中斷無法出貨,致須面對客戶營運中斷之鉅額賠償,
尚有需委託「夢爾羅公司」代為加工之必要,故有依加工需求及營運需要陸續預付
加工費之必要,為確保「夢爾羅公司」履行加工義務,「東奧公司」乃要求「夢爾
羅公司」提供設備作為擔保,並於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動產抵押登記,此為督
促加工廠履行代工義務、並確保公司權益之正當作為。
8.因應措施: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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