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龍騰:公告本公司110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8-22 18:42
一、 (一)111年6月1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10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利新台幣60,147,56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6,014,75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06月28日申報生效。 (二)本公司於111年6月1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07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817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鑫龍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E801010 室內裝潢業。 (2)F111090 建材批發業。 (3)F211010 建材零售業。 (4)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5)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6)H701040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7)H701050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8)H701060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9)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 (10)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11)I501010 產品設計業。 (12)I503010 景觀、室內設計業。 (13)H703090 不動產買賣業。 (14)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202,951,200元,分為120,295,12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33號。 (五)董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人至十一人(其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ㄧ),現任董事九人,其中獨立董事四人,任期均為三年,得連選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9年11月15日,最近一次修訂為第17次,修訂日期為民國111年06月01日。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計9,0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10%,計6,000仟股辦理公開申購,其餘75%,計45,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拼湊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2.本次現金增資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3.110年度盈餘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60,147,560元,轉增發行新股6,014,75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按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發行新股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4.本次盈餘增資發行新股及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863,098,760元,分為186,309,87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1)償還銀行借款(2)支應營建工程款(3)充實營運資金。 (十)股票簽證機構:本次增資採無實體方式發行,故不適用。 (十一)主辦承銷商:褔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委託代收價款訂約行庫名稱:台灣土地銀行三民分行。 (十三)委託存儲專戶訂約行庫名稱:華南商業銀行高雄博愛分行。 (十四)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1/09/12~111/09/16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1/09/19~111/09/20 (十五)有價證券發放: (1)本次現金增資採無實體發行股票,並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上櫃買賣並於同日將認股人所認股數劃撥至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屆時將另行公告之。 (2)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並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若 貴股東尚未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者,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為將集保帳號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以維護股東權益。 (十六)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 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並依規定以電子檔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三、茲定111年09月04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1年08月31日至111年09月04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最後過戶日111年08月30日(星期二)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1年08月3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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