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文: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28 18:48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2/2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1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1,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為每股新台幣75元,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案件申報生效後,與證
券承銷商依詢價圈購彙整情形及當時資本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百分之
十五計465仟股由本公司員工(含從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新股總數之百分之八十五計2,635仟股全數提撥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經本公司於104年5月
25日股東常會決議,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股權利。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認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
行價格認足。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
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六十一條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已發
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擬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增資
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暨議定及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等其他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包括發行價格、發行條件、承銷方式、資金運用計畫項
目、預計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因主管機關核
示,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條件有所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暨本案其他未盡事
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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