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暴】理大衝突案7人暴動罪成還柙,43歲清潔工脫罪
經濟通新聞 2022-09-21 15:18
《經濟通通訊社21日專訊》2019年理大圍城期間,警方在佐敦拘捕多人,其中10名男女被控以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當中2人早前已認罪,另外8人要經審訊,區域法院今日裁定7人罪成,1人罪名不成立。
10名被告依次為學生張永尚(20歲)、學生林阡晴(24歲)、學生黃銘昊(18歲)、學生廖康良(21歲)、公司經理李屏樂(62歲)、商人易卓邦(27歲)、李家維(25歲)、清潔工朱偉雄(43歲)、潘永杰(20歲)、運輸工人區海峰(23歲),同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與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廖康良另被控同日在彌敦道及甘肅街交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即一把鎚;李屏樂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一個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區海峰另被控於加士居道附近管有金屬索帶,而它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黃銘昊及區海峰早前已認罪,黃銘昊判入勞教中心。43歲報稱清潔工被告朱偉雄則脫罪。(hy)(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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