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利: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1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9-21 19:32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9/2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
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項次 應募人 與本公司之關係
1 吳振華 無
2 陳崇能 無
3 劉珮君 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普通股0仟股至50,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依實際私募股數計算之。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依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
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
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實際私募價格不得低
於參考價格之八成。
(2)茲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111年9月21日為定價日,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
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分別為3.35元、3.34元、3.33元,擇前5日
之收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3.33元為基準;
另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3.44元為基準,取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訂
為參考價格,故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為3.44元;經綜合考量後,擬訂定3.00元
為本次實際私募價格,為參考價格之87.21%,不低於股東臨時會決議參考價格
之八成。
(3)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係以本公司於集中交易市場普通股之一段時間收
盤均價為參考依據,故本次私募價格訂定方式及條件符合法令規定,應屬合理;
每股價格低於面額造成累積虧損增加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將於未來年度股東會
時依年度營業結果由股東評估並討論應否減資或其他法定方式彌補虧損。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改善財務結構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
來發展資金之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金市場狀況、籌資時效性及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三
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
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籌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1/09/21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3.44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3.0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
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
轉讓。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後始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
股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自111年9月22日至111年9月30日止。
(2)本次私募普通股以111年9月30日為增資基準日。
(3)本次私募作業時程因故有所變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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