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貪腐》王立科受賄行賄被判死緩兩年,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經濟通新聞 2022-09-23 08:57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23日北京專電》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受賄逾4﹒4億元人民幣、行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偽造身分證件案件,在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一審判死緩兩年,之後減為無期徒刑,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及假釋。他亦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犯罪所得,上繳國庫。
官方認定王立科是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政治團夥」7名成員之一,目前其中5人已被宣判。
當局查明王立科在1993至2020年,在遼寧省任多項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職權及地位,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貸款辦理、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提供幫助,直接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4﹒4億人民幣。他為謀求本人及他人職務晉陞,先後多次向時任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等人行賄9700多萬元,王立科明知婁河涉黑犯罪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充當該組織的「保護傘」,長期放任該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幫助該組織逃避查禁與打擊,並為該組織協調銀行貸款,致使其不斷發展壯大,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王立科還利用職權為其本人及親屬、特定關係人等違法辦理多份虛假身份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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