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金:公告募集及交付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第二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9-27 17:40
依據: 一、本公司民國111年6月29日第九屆第三次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9月27日證櫃債字第11100104051號函申報生效 三、公司法第252條第一項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一項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新臺幣82億元整。5年期;每張票面金額為新台幣100萬元整。 三、公司債之票面利率及計息方式: 1.票面利率:固定年利率1.55%。 2.計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本公司債付息金額以每壹佰萬元為基礎計付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順延日數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 1.期限:5年期。 2還本方式: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四、五年各還本二分之一。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 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本公司自有資金、營業收入、銀行借款、貨幣市場、募集公司債或資本市場工具項下支應。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資金用途為償還112年度到期之105-1期公司債及償還因營運之需而發行之商業本票,預計112年第2季運用完畢。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截至111年6月30日,為新臺幣31,200,000仟元(截至111年9月7日,為新臺幣28,300,000仟元)。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111年6月30日止,額定股本總額為新臺幣1,800億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12,137,435,914股、特別股0股,每股面額均為新臺幣壹拾元,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21,374,359,140元(截至111年9月7日,額定股本總額為新臺幣1,800億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12,501,558,992股、特別股0股,每股面額均為新臺幣壹拾元,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25,015,589,920元)。 十、公司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截至111年6月30日止,該項餘額為新臺幣262,005,789仟元。 十一、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無。 十三、承銷或代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十四、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無。 十五、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無。 十六、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七、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十八、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十九、簽證機構:不適用。 二十、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分公司代理還本付息事宜 二十一、交付日期:本公司債自民國111年10月06日交付。 二十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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