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車:代子公司和泰產物保險(股)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辦理私募普通股(補充9/6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9-27 18:40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9/2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函令之特定人為限,本次應募人
為策略性投資人亦為內部人,為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2,600,000,000股之普通股
5.得私募額度:
在每股面額10元,於2,600,000,000股額度內辦理將於
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辦理,可分三次募足,
第一次預計111/09/27發行2,000,000,000股普通股,剩餘額度600,000,000股
待董事會決議後另行公告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
參考價格為以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告
之每股淨值,且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並參酌公司未來營運狀況及展望辦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提升資本適足率,強化財務結構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應本公司未來營運發展需求,擬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採私募方式
向特定人籌募資金,並因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限制轉讓之規定,
將更確保本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
且考量資金需求的急迫性,故擬不採公開募集方式辦理。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
第一次定價日111/09/27
11.參考價格:修正公司章程後淨值8.704元(每股面額10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
經111/09/27董事會決議第一次以股票面額10元發行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新股轉讓之限制,
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
外不得自由轉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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