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金:中華開發金控代子公司中華開發資本公告處分不動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9-26 19:19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之2號8樓建物及附屬8個坡道平面停車
位暨該等停車位所登記之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之14號建物
持分及其坐落之基地,以下稱「南港房舍」。
2.事實發生日:111/9/26~111/9/2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面積:482.00平方公尺(折合為145.81坪)
(2)建物面積:2,293.69平方公尺(折合為693.84坪)
(3)交易總金額:新臺幣343,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中國人壽」)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中國人壽同為金控集團
之一員,本身具有不動產投資及管理業務,且於南港軟體
工業園區內持有多戶辦公室,故將南港房舍出售予中國人壽
,由其整合資源以提升不動產投資效益。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不適用
(4)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5)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不動產之利益約新臺幣181,453,813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條件,依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約定執行:
第一期款:買賣價金之20%;
第二期款:買賣價金之30%;
第三期款:買賣價金之50%。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既存租約承受:自南港房舍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含)後,
該既存租約、保證金及預收租金之權利義務隨之移轉予
中國人壽。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議定。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戴德梁行不動產
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臺幣341,932,41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李根源。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4)北市估字第00007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避免資產閒置,提高資金運用效能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09月26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09月26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