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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就煽惑集結罪成提上訴,法官押後至聖誕節前裁決

經濟通新聞 2022-10-11 17:33


  《經濟通通訊社11日專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嫌呼籲市民參加去年未經批准六四集會,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15個月,其中10個月與本身刑期分期執行。鄒幸彤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今日在高院開庭處理。法官聽陳詞後,將案押後裁決,預計會在聖誕假期前宣布裁決結果。

  上訴方指,鄒幸彤並無煽惑市民,重申即使警方不批准舉行集會,亦不能阻止其他人自發前往維園,因為警方並非命令封鎖維園。上訴方稱,鄒幸彤的文章沒有呼籲他人去維園,反而可以理解為呼籲他人到不同地方、甚至在家中點起燭光,且她只是用抽象的概念談及抗爭。再者,其貼文的留言中,有不少人提及「流水」、不同地方燃點蠟燭等,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指鄒的文章是煽惑他人到維園參與集會,並非唯一合理推論。

  律政司一方則指,從上訴人文章上文下理看來,唯一合理推論是上訴人呼籲市民出席維園未經批准集會,又認為原審判刑合理。律政司一方又提到,原審裁判官指預期當日會有數以萬人的集結,惟當時疫情嚴峻,當時只有多於四人的聚集,亦會作出檢控,更何況如此大型的集結。

(cl)(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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