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拓科: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20 15:42
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40,180,000元,發行普通股4,01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9月26日證櫃審字第1110010536號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精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如下: CC01050 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36號3樓之7。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1年5月1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11年5月24日。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5席,其中3席為獨立董事,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800,000,000元整,分為8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301,323,130元整,分為30,132,313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普通股。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01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法令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602,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計3,416,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及相關申請初次上櫃承銷新制規定,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之限制。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0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43.72元,惟該均價未達本公司與主辦推薦證券商所訂之承銷價格上限,故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得標均價每股新台幣43.72元溢價發行。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其他有關事項,如依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示,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41,503,13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34,150,313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十二)股款代收機構: 1.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北分行 2.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華山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新竹分行 (十三)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1/10/14~111/10/18 2.公開申購期間:111/10/24~111/10/26 (十四)繳款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1/10/27~111/10/28 2.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1/10/25 3.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1/10/27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1/11/01 5.增資基準日:111/11/01 (十五)主辦承銷商: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依規定函送有關單位。 2.索取方式: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 (十八)本次現金增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股人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並掛牌上櫃(股款繳納憑證於同日下櫃),屆時將另行公告。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 四、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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