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醫衞局局長宣告11月9日起七名被捕醫生免針紙失效
經濟通新聞 2022-10-26 16:56
《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政府今日公布,醫務衞生局局長根據經修訂後的《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章,附屬法例L),分別宣告七名被捕醫生所發出的全部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俗稱免針紙)將自11月9日起生效,屆時該等醫生過往發出的豁免證明書將不得再用以符合「疫苗通行證」規定。同時,該七名註冊醫生在上述失效宣告作出後發出的任何豁免證明書,亦不可用以符合「疫苗通行證」規定。
*七醫可在下月1日前提交書面申述*
7名涉嫌濫發「免針紙」的醫生包括:戴港盛、蔡淑梅、傅元龍、王秉亮、殷錦新、陳凱旭及林定儀。根據《規例》,該七名註冊醫生可在11月1日或之前,向醫務衞生局局長作出書面
申述,解釋何以不應作出有關整體失效宣告。醫務衞生局局長保留權利不考慮在期限屆滿後才收到的書面申述。
根據醫健通紀錄,該七名註冊醫生合共發出的豁免證明書,現時有接近2萬張仍在有效期內,佔所有仍然有效的豁免證明書超過一半。醫務衞生局局長已遵照《規例》作出安排,讓持有失效豁免證明書的市民可獲得其他註冊醫生按衞生署指引進行臨床評估,以斷定他們是否不適宜接種任何種類的新冠疫苗。有關市民除可自行諮詢其他私家醫生外,亦可到訪醫管局轄下普通科門診診所,由公營醫療系統醫生按他們的臨床身體狀況,確定是否可繼續獲得醫學豁免。診所會為他們安排當日進行諮詢或預約諮詢,而普通科門診服務的收費(50元)亦可獲豁免。
*持失效免針紙市民應盡快重新諮詢醫生*
政府呼籲持有失效豁免證明書的市民應盡快按自身需要重新諮詢醫生,以確定是否適合接種新冠疫苗或繼續獲得醫學豁免。發言人亦提醒,明知而使用虛假文書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一經定罪,刑罰最高為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使用循不當途徑取得的豁免證明書。
(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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