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田: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遭裁處罰鍰乙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26 17:22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11/10/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1年10月26日接獲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裁處書,違反空氣污染防
制法第21條第1項、第23條第1項、第24條第2項 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
制法應處罰鍰。
3.處理過程:110年11月2日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執行聯合督察時,
違反空氣汙染防制等相關法規並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及處環境講習。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748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1)再增設最佳的可行控制技術-焚化爐進行揮發性有機物的控制。
(2)定期維護保養RTO以防止處理效率降低。
(3)進行100%收集密閉的改善。
(4)使用低揮發性原物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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