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公告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以111年10月1日為金融資產重分類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28 20:03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1/10/28
2.公司名稱: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案於今日提報董事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光人壽已於今年9月30日前經公司管理階層與簽證會計師共同考量
與判斷相關事證合理性後,決定變更經營模式,依IFRS9規定,以111年10月1日為金
融資產重分類日,經取得簽證會計師出具合理意見書,於今日提報董事會。重分類後
帳列合併權益金額較111/9/30增加約新台幣386億元,淨值比約由原3.02%增加至
4.06%(以上影響數為自結數)。新光人壽後續並將依金管會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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