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玻璃樽徵費議案,明年第二季實施
經濟通新聞 2022-11-03 10:39
《經濟通通訊社3日專訊》立法會通過決議案,全面落實玻璃飲料容器的生產者責任計劃。
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表示,準備明年首季開始推出登記制度,受規管的玻璃樽供應商,將要向環保署署長登記,定期呈報分發和耗用玻璃樽的數字,並繳付徵費,玻璃樽每公升0﹒98元,期望明年第二季可全面實施徵費計劃。
政府會在明年第一季開始接受供應商的登記、豁免及容器廢物處置牌照的申請,並分為一般登記及短期登記,短期登記主要是為方便如展覽會的外地參展商等。一般登記下,登記供應商須於每季度結束後的28日內,向當局呈交季度申報,並繳付徵費。供應商可申請豁免,以鼓勵安排回收並重用玻璃容器,但申請豁免時要交申請費,並詳述回收和重用的運作安排,申請費為9250元。
*政府承諾3年後檢討成效*
對於議員表示徵費水平偏低,並關注盛載醬油和化妝品的玻璃樽未納入徵費計劃,謝展寰表示,計劃實施後會密切注視情況,承諾3年後會檢討成效。
謝展寰表示,自2018年起,由政府委聘的玻璃管理承辦商,開始提供全港廢玻璃飲料容器收集及處理服務,今日通過規例後,玻璃飲料容器的生產者責任計劃便可全面實施,讓當局的
環保工作向前邁進一步。(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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