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取: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11 17:04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11/11/11
2.發生緣由: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東會決議日:111/11/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王曹正雄/和邑英栩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11/11~113/08/2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
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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