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前渣打經理涉收賄轉介保險生意及欺詐客戶保費共94萬元
經濟通新聞 2022-11-16 16:29
《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名銀行前職員,涉嫌收受一名保險代理11﹒5萬港元賄款以轉介一名客戶,及欺詐兩名客戶保費共逾82萬港元。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被告陳嘉謙(33歲)為渣打香港前保險策劃經理,被控五項罪名,即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以及三項欺詐及一項企圖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案發時被告派駐灣仔一間分行。其職責包括根據渣打銀行與保誠保險公司的商業協議,推介客戶透過渣打銀行購買保誠的保險產品。兩名客戶分別於2019年1月及3月經被告協助,透過渣打銀行各購買一份保誠的保單。2019年4月,被告涉嫌收受一名保誠保險代理11﹒5萬港元非法回佣,把上述其中一名客戶轉介給對方,以直接購買一份保誠的保單。被告亦涉嫌於2019年8月至9月期間,向該兩名客戶偽稱協助他們分別從戶口轉帳52300美元(約408000港元)及逾420000港元至保誠以繳付保費,以誘使二人作出相應授權。其後於同年10月,被告涉嫌向保誠偽稱上述兩名客戶申請取消保單,以誘使保誠取消該兩份保單。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上述兩筆款項,合共逾82萬港元,其實被轉帳至被告一名親信的銀行戶口。該兩名客戶亦沒有申請取消保單。(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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