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監管》保險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可提供年金保險、兩全保險等
經濟通新聞 2022-11-22 14:15
《經濟通通訊社22日專訊》銀保監下發通知,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可提供年金保險、兩全保險,以及銀保監認定的其他產品(統稱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
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應當符合的要求包括保險期間不短於5年,保險責任限於生存保險金給付、滿期保險金給付、死亡、全殘、達到失能或護理狀態,能夠提供躉交、期交或不定期交費等方式滿足個人養老金制度參加人交費要求等。
通知指出,可以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的保險公司需要符合的條件包括上年度末所有者權益不低於50億元人民幣且不低於公司股本(實收資本)的75%;上年度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50%、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75%;上年度末責任準備金覆蓋率不低於100%;最近4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不低於B類;最近3年未受到金融監管機構重大行政處罰;具備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統,與銀行保險行業個人養老金信息平台實現系統連接,並按相關要求進行信息登記和交互等。
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的保險公司應當於每年1月31日前,向銀保監及其相關派出機構報送上一年度個人養老金業務經營報告,包括經營情況、保險條款和費率審批或備案情況、資金運用情況等。(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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