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監管》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明年1月1日實施
經濟通新聞 2022-12-14 11:12
《經濟通通訊社14日專訊》國家工信部周二(13日)發布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稱,非經工業和信息化部批準,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處理者不得向外國工業、電信、無線電執法機構提供存儲於中國境內的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文件指,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分為一般數據、重要數據和核心數據三級,並對數據分類分級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處理者在中國境內收集和產生的重要數據和核心數據,法律、行政法規有境內存儲要求的,應當在境內存儲,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依法依規進行數據出境安全評估。
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處理者應當在數據公開前分析研判可能對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產生的影響,存在重大影響的不得公開。同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處理者應當建立數據銷毀制度,明確銷毀對象、規則、流程和技術等要求,對銷毀活動進行記錄和留存。個人、組織按照法律規定、合同約定等請求銷毀的,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處理者應當銷毀相應數據。銷毀重要數據和核心數據後,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對銷毀數據進行恢復,引起備案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履行備案變更手續。(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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