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香港原則同意進一步擴大股票互聯互通標的範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2-19 21:16
據中國、香港兩地證監會 19 日公告,為進一步深化大陸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促進兩地資本市場共同發展,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原則同意兩地交易所進一步擴大股票互聯互通標的範圍。
這則由中國證券會、香港證監會聯合發出的公告指出,中國證監會前期已宣布將會同港方擴大互聯互通股票標的,推動將符合條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國公司和更多滬深上市公司股票納入標的範圍。
此次,股票互聯互通擬雙向擴大標的範圍,具體調整如下:
滬深股通的標的範圍調整為:市值 50 億人民幣及以上且符合一定流動性標準等條件的上證 A 股指數 / 深證綜合指數成份股,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 /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 A+H 股公司的 A 股。
港股通的標的範圍調整為:在現行港股通股票標的基礎上,納入恆生綜合指數內符合有關條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國公司股票,即屬於恆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恆生綜合中型股指數、市值 50 億元港幣及以上的恆生綜合小型股指數成份股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國公司,根據現行規定納入港股通;將滬港通下港股通標的範圍擴大至與深港通下港股通一致,即滬港通下港股通納入市值 50 億元港幣及以上的恆生綜合小型股指數成份股。
經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同意後,交易所可對標的納入的具體條件、調整機制等作出規定。
公告稱,對於本聯合公告未提及的交易、結算、投資額度、投資者適當性、兩地跨境監管和執法合作、對口聯絡機制等有關事項,仍適用此前發布的股票交易互聯互通聯合公告的相關規定。
公告指出,由發布之日起至上述方案正式實施,需要 3 個月左右準備時間,正式實施時間將由交易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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