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企銀:公告本公司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罰鍰新臺幣100萬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1-12 17:42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12/01/12
2.違規情形:投資負責人擔任董事之公司所發行股票之情事,違反銀行法第74條之1規定。
3.罰鍰金額:新臺幣100萬元。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罰鍰新臺幣100萬元。
5.預計改善措施:本行已改善,並加強相關覆核機制之控管。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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