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公司代號:1477公司名稱:聚陽發言日期:2023/01/16發言時間:19:09:13發言人:林恆宇1.事實發生日:112/01/162.捐贈原由:贊助該基金會推動產業創新、人才發展培育、產學合作及社會公益等會務3.捐贈金額:不超過新台幣4,500,000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聚陽人文發展教育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部分董事擔任該基金會董事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