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款公司代號:2881公司名稱:富邦金發言日期:2023/01/17發言時間:22:46:35發言人:韓蔚廷1.事實發生日:112/01/172.違規情形:金管會就本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時,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之情事。3.罰鍰金額:新台幣180萬元。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爰依保險法核處罰鍰新臺幣180萬元整。5.預計改善措施:本公司已就相關流程檢視並強化控管機制。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裁罰案目前僅公告於金管會網站,本公司尚未收到主管機關裁罰之書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