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行「1號令」來了!金控公司關聯交易新規正式落地
鉅亨網編譯鍾詠翔 2023-02-10 09:01
中國央行頒布「1 號令」,明確金融控股公司承擔對金融控股集團關聯交易管理的主體責任,按實質重於形式和穿透原則,界定金融控股公司關聯方以及金融控股集團的關聯交易類型,要求設置關聯交易限額,業界認為未來央行可能會提出更多配套細則。
中國人民銀行(央行)周四(9 日)發布 2023 年「1 號令」,正式公布《金融控股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3 月 1 日施行。這項辦法共七章四十八條,包括總則、金融控股公司的關聯方、金融控股集團的關聯交易、內部管理、報告和披露、監督管理和附則。
央行界定金融控股公司關聯方以及金融控股集團的關聯交易類型,明確禁止性行為,要求設置關聯交易限額。央行並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完善關聯交易定價機制,建立關聯交易的管理、報告及披露制度,建立專項審計和內部問責機制。
央行指出,這項辦法有助於推動金融控股集團提升關聯交易管理水準,防範利益輸送、風險傳染及監管套利,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
仲量聯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龐溟認為,這項辦法對金融控股公司自身的管理能力,尤其是涉及關聯交易的管理體系、治理架構、政策制度、協議安排、內控機制、職責劃分、資訊系統、數據安全等都提出相當高的要求。金融控股公司應予以充分重視,投入必要資源,提升能力,推動合理過渡安排。
「此前,中國已經發布《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決定》和《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基本補齊金融控股公司監管的制度短板,有助於依法依規展開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和持續監管。」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
董希淼並說,《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規定得相對原則,應進一步細化相關制度辦法。金融控股公司批設成立後,《金融控股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有助於進一步加強監督金融控股公司關聯交易,防範金融風險。
在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制度方面,2020 年 9 月 13 日,國務院先是發布《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決定》,授權央行對金融控股公司展開市場准入管理。隨後中國央行印發《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上路。去年 8 月 30 日,央行就《金融控股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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