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隆通運:澄清104/04/22蘋果日報及自由時報電子報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4/22
2.公司名稱:山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
蘋果日報及自由時報電子報
6.報導內容:
新北市板橋區2005年辦理「公十五地下停車場BOT案」招標,最後由正隆
公司得標,並取得50年營運管理權。不過檢調查出,正隆公司當年涉嫌
找相關企業山隆通運、山發國際借牌圍標,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政府
採購法》以詐術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等罪嫌,起訴正隆、山隆、山發
公司與正隆總務部王姓經理、山隆管理課楊姓課長、山發鄧姓業務員。
7.發生緣由:
本公司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收到有關「公十五地下停車場BOT案」該起訴書,
上述新聞純屬媒體自行報導,特此澄清說明。且本公司評估上述起訴內容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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