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達: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2-22 14:34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2/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篤行一路6號(本公司)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
(2)111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11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報告。
(4)111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改選董事11席(含獨立董事4席)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及股東常會議案;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
事應選名額,提名股東應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
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
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及股東常會議案者,本公司於112年04月14
日至112年04月24日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以書面提
名及提案申請,受理提名及提案處所為茂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科學園
區新竹市篤行一路6號)。
(3)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四十日前,將董事候選人名單及其學歷、經歷公告;於股
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
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
(4)本次股東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2年05月22日至112年06月18日止,
股東得於前述期間,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
電子投票平台,依相關說明操作之。【網址:http://www.stockvote.com.tw】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