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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紐約監管機構 反對幣安與Voyager的10億美元收購案

鉅亨網編譯段智恆


路透周四(23 日)報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紐約州金融服務部(NYDFS)反對幣安美國 (Binance US) 收購破產的加密貨幣貸款機構 Voyager Digital,這是一系列針對加密貨幣公司最新的監管舉措。

根據其他媒體報導,美國破產法院法官 Michael Wiles 先前已允許 Voyager Digital 與幣安美國簽訂 10 億美元的資產收購協議。


上周還傳出 Voyager 已將價值約 2,870 萬美元的加密貨幣轉移到幣安美國和 Coinbase(COIN-US) 交易所,雖無法判定款項是何種用途,但推測很可能與幣安收購 Voyager 的進度有關。

SEC 昨(22 日)表示這項擬議中的交易可能違反有關未註冊發行和出售證券的法律,認為「債務人有責任提供可信的證據,證明該計畫的規定是可行的,並且沒有違反適用法律」,同時以幣安可能為過去違反洗錢和腐敗法的行為支付罰金為由,表達出不信任。

另一方面,紐約州金融服務部(NYDFS)和總檢察長 Letitia James 在周三提交的兩份文件中也反對該筆收購交易,包括指控 Voyager 非法為該州的客戶提供服務。

NYDFS 表示,Voyager 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在該州非法經營虛擬貨幣業務,違反了紐約法律法規、剝奪了其客戶的保護。此外,NYDFS 還說,該收購計畫歧視紐約人,他們將無法在幣安美國獲得收購批准後的 6 個月內,申請收回他們的加密貨幣資產。

對此,幣安美國和一名代表 Voyager Digital 的律師對此並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其實這並非是 SEC 和 NYDFS 第一次發出反對意見,Voyager 在今年 1 月時曾稱:「與幣安美國 的交易為債權人提供了可能的最佳結果,而 NYDFS 的反對意見是虛偽的,因為監管機構本身正在限制分配加密貨幣的能力。」

據 Voyager 律師表示,高達 97% 的債權人都已經批准了該協議,目前尚需在法庭聽證會上進行最後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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