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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洞地主不滿特惠補償司法覆核勝訴,地政總署上訴遭駁回

經濟通新聞 2023-03-08 15:06


  《經濟通通訊社8日專訊》上水古洞有地主不滿特惠補償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原訟庭前年裁定勝訴,認為地政總署曲解政策,撤銷原有決定,並把特惠補償問題發還地政總署重新處理,惟地政總署提出上訴。上訴庭今頒布書面判詞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並下令地政總署需支付訟費。

  政府於2016年收回一幅上水古洞地皮以興建安老院舍,地主,即司法覆核案申請人豪遠有限公司。擁有涉案土地的一半業權,另一半業權則屬於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遺產。

  豪遠指出,特惠補償率為每平方呎2202元,涉案近1.3萬平方米的土地應獲逾3億元的特惠補償,擁有一半業權的豪遠應獲1.5億多元的特惠補償,惟地政總署在2017年11月指涉案土地及毗鄰地段有發展限制,建築覆蓋率最多只有20%,因此最終只批出6000多萬元的特惠補償,豪遠則僅獲3000多萬元特惠補償。時任原訟庭法官認為,地政總署計算特惠補償時沒有計算餘下80%土地面積,屬曲解及違背政策。

 


*上訴庭:計算涉案土地特惠補償應毋須考慮建築覆蓋率限制*

 

  上訴庭指是次上訴主要爭議為《收回土地條例》的詮釋,以及爭議計算涉案土地的特惠補償時,應計算整片土地的面積還是只計算可建築部分的面積。上訴庭考慮眾多與涉案政策相關的資

料及文件後,認為在計算涉案土地的特惠補償時,理應收回土地的整片土地面積,毋須考慮建築覆蓋率限制,並指示地政總署署長應根據現有政策而非內部或機密文件行事。

  政府於2016年以《收回土地條例》收回一幅上水古洞地皮以興建安老院舍,地主本以為可獲逾3億元特惠賠償金,但地政總署未有計算整片土地面積,最終決定發放6000多萬元特惠賠償金。(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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