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放寬 新增屠宰工作、增列企業自訓資格
鉅亨網編輯陳于晴 2023-03-13 18:16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核准移工轉任中階人力即將突破 4000 人。勞動部今 (13) 日再修正放寬規定並自 3 月 15 日生效,新增中階技術屠宰工作,並將製造業及屠宰業企業自辦訓練課程 80 小時增列為技術資格之一,同時放寬三等親雇主可聘中階看護。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指出,屠宰業開放移工已有 6 年,為了留用資深屠宰業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經農委會與勞動部會商,考量肉品消費需求及設立屠宰場數量逐年增加,強化及提升屠宰場自主衛生管理與國產肉品國際競爭力,需有具備屠宰技術的中階人力,因此新增移工可轉任中階技術屠宰工作。
經農委會認定的屠宰業雇主,可聘僱工作年資最高已達 6 年且取得屠宰專業證照或訓練課程的資深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薪資條件則比照其他產業類為經常性薪資每月 3.3 萬元以上、3.5 萬以上免附技術條件證明。約有 100 多家屠宰場及 1700 名移工可適用新規定。
另外,企業實務上為了提升員工工作技能,多會自主辦理訓練課程,例如每年辦理職業安全衛生訓練或是機台操作認證訓練等,本次也放寬製造業及屠宰業企業自辦訓練課程增列為技術資格之一,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聘僱同一移工達 3 年以上,參加雇主自辦產業升級轉型相關專門知識、技術訓練課程達 80 小時以上,就可符合企業自訓的技術資格條件。
勞動力發展署進一步指出,本次也放寬雇主聘僱中階技術工作總人數的計算方式,在現行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力即合計白領專技人員、中階技術人力及移工人數,不能超過聘僱總員工人數 50% 規定下,新增若是產業性質特殊且經勞動部跨部會會商同意的雇主或產業,可排除不計已聘僱的白領專技人員數,便可因此增加可僱用的中階人力人數。
至於本次開放被看護者的配偶、直系血親及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可以僱用曾工作 11.5 年已出國的中階看護。勞動力發展署解釋,原規定限制只能由原來的雇主申請,但實務上,原雇主可能因為已亡故或其他原因無法或不願再擔任雇主,因此,為兼顧被看護者的照顧需求及人道考量,本次修正放寬雇主資格。
勞動部說,只要是被看護者的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的旁系血親或其他規定親屬或配偶,均可從國外聘僱原已工作 11.5 年的移工,再來台轉任中階看護工作。
勞動部舉例,移工原來是由被照顧者 (舅舅) 的配偶 (舅媽是原雇主) 聘僱,移工工作滿 11.5 年且出國後,可改由外甥 (新雇主) 聘僱引進為中階看護,重新來台繼續照顧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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