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3-25 17:20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57號(彰化銀行臺北大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營業概況。
(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11年度決算表冊經過。
(3)本公司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請承認案。
(2)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請承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解除本公司第27屆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選舉本公司第27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111年度盈餘分派內容經董事會決議後,於股東常會40日前另行公告。
(2)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
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本公司擬訂於112年3月28日起至112年4月10日止(以112
年4月10日17時前寄(送)達受理處所者為準)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彰化商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57號2樓秘書處投資人關係科;電子郵
件信箱:chb112@chb.com.tw)。
(3)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本公司提名董事候選人名單。本公司擬訂於112年3月28日起至112年4月10日止
(以112年4月10日17時前寄(送)達受理處所者為準)受理股東之提名,受理處所:彰
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57號2樓秘書處投資人關係科)。
(4)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5%者
,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應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副知本公司;持股超過5%
後累積增減逾1%者,亦同。
(5)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10%、25%或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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